省新型技术改造设备补助项目
一、总体考虑
引导企业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加快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积极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促进工业技改投资平稳增长。
二、入库要求
(一)申报主体。
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2. 申报项目为在建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制造业重点领域新型技术改造投资指引》,设备(含软件)投资500万元以上,且近 1 年投资 100 万元以上,并已切实履行纳税、数据上报及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
3. 列入导向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企业;
2.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企业;
3. 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项目。
(四)奖补要求
企业已获得国家或省级奖补的同一项目、同一设备、同一发票,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 企业已购置软硬件清单、购置发票(发票清单按照时间顺序填列,且购置发票佐证资料与清单顺序一致并标上序号)。
4. 项目核准(备案)、环评(对按规定不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可用环境影响评价表作为替代性文件。若环评批复项目中已包含申报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的,可视为本项目有效的环评支撑材料)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5.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企业 2023、2024 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截至申报截止日前一个月的纳税凭证(直接从税务部门网站下载)、项目数据上报情况(直接从统计云平台一套表直报系统下载)、企业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网站下载)。
7.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8. 省辖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名额。
不进行名额分配,鼓励各市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
(七)支持方式。
按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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